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星期四10:34:17 PM起寫 擬於08\11(四)寫好後電傳電子郵件之
致 夏桂英\夏春湘大姊二姐:
案由:為就:1 . 家君國民黨自07月下旬以來的莫須有得擾亂情事,請予協助事,並請予擬議與洽請大姊二姐惠賜意見:
說明:
一、關於土地(張煇芳)、房屋(彭榮義)的個案,拙愚係以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1豐原簡易庭之100年度豐救字第一號、2中院民事執行處100年度執事聲字第59號~~詳細內容可以上網查詢之)~~說實在的,法院若否准訴訟救助,個案也不可能進行;家君國民黨連法院的裁判費也不可能支出、拙愚也未向雙親大人及大姊二姐開口,等到法院裁定准予訴訟救助,個案才實體進行。 只要一有訊息,拙愚均第一時間交付國民黨參閱、告知母親內容、電傳大姊二姐參照。 甚至連馬場姨丈07\27(三)前來后里時,拙愚亦請馬場姨丈向國民黨說項云云。
08\04(四)的開庭,國民黨不去、卻『無中生有堅持08\12法院會開庭、國民黨堅持一定要去。』 就連母親尚未到九寨溝旅遊之前之『無中生有堅持08\12法院會開庭、國民黨堅持一定要去。』,鬧到今天早上延續到晚上為最高峰。
本人今天早上(08\11)約02:50才睡覺、國民黨在05:10就將本人吵醒要本人為其所撰寫的錯誤連篇(後數)的文稿打字及影印四份云云~~並堅持今天08\11(四)就是08\12(五),從早上05:10吵到08:20。 自己家人不相信(母親及拙愚),….,直到去問了若干人才覺醒今天是08\11(四);但仍舊尚未清醒,依舊堅持08\12(五)法院會開庭云云。
本人自07月下旬迄今講了數十次,08\04才會開庭、08\12根本沒有開庭(後者乃國民黨無中生有又莫須有捏造出來),….,到了08\11約20:40仍然吵著明天(08\12)要開庭。
如此的無中生有吵了十多天\數十次仍然吵不停。
如此的無中生有吵了十多天\數十次仍然吵不停。
二、明明土地交易買賣是在83年3、4月開始談、、6月敲定以「07月04日為土地買賣交易基準日」(拙愚的母難日)、國民黨在08\11(四)05:10吵醒本人所寫的文稿卻以「90年」云云(90年,本人在冤獄劫難中、國民黨連如此的年月都搞不清楚,到法院只會壞事)(後述)
三、、張煇芳土地事件最大的困難在於國民黨就土地爭議事件均是瞞著本人為之、甚至地政機關的土地重測、調解……等等都是本人99、100年才知道;張煇芳及其太太游女士以87年07\22已經調解成立為由主攻及主張。(100年01\19調解期日、06\21、08\04辯論)
所謂「87年07\22調解」是國民黨用本人的名義VS.張煇芳的調解事件。 本人百般提醒這是張煇芳的主攻主張,國民黨要到法院開庭必須好好應對,結果國民黨發瘋叫囂怒道『毫無關係』。 對拙愚而言,最多敗訴,日後支出前述的訴訟裁判費(依民訴法規定,訴訟救助只是暫緩免繳納、仍須由敗訴的當事人支付之)、然而國民黨確有可能吃上偽造文書罪的官司
,這也是本人百般提醒、請母親\大姊\馬場姨丈勸說國民黨在案、國民黨仍然執誤不悟,真的很危險。
四、其實87年07月22日的調解事件,國民黨只要主張「受到張煇芳的誘騙及不讓后里夏家接水電」、「請國民黨就當年張煇芳如何欺騙誘騙鴨霸蠻橫….不讓后里接水管、要接水管自己再花一百多萬去自來水公司接云云」….,這樣就夠了;其他的本人就會主張及攻訐張煇芳。
結果卻成為本人一邊攻訐張煇芳、另一邊又讓在國民黨發神經時承受如此的胡鬧、還要防範國民黨不要陷入偽造文書罪的官司泥淖之中,…..,真的很累很慟!
五、國民黨聽不進拙愚及母親的善意建議,請大姊、二姐適向國民黨分析曉諭之並請予擬議與洽請大姊二姐惠賜意見…。
六、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0 8 月 1 1 日
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星期四11:07:23 PM 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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