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

案由:為請對造當事人之「黑色貓咪」(網路上的代名、正式姓名請洽請電信警察依據IP位址查復之)涉及妨害名譽\誹謗罪犯行,依據憲法第16條及刑事訴訟法相關法定程序提起犯罪訴追之告訴偵察公訴或檢察官法律扶助協助自訴之刑事訴訟救濟事:

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中山門大審判\100年09月05日對[黑色貓咪]提起訴訟救濟之個案.doc
二○一一年九月四日星期日2:44:40 PM PM起寫    擬於09\05(一)遞寄
致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案由:為請對造當事人之「黑色貓咪」(網路上的代名、正式姓名請洽請電信警察依據IP位址查復之)涉及妨害名譽\誹謗罪犯行,依據憲法第16條及刑事訴訟法相關法定程序提起犯罪訴追之告訴偵察公訴或檢察官法律扶助協助自訴之刑事訴訟救濟事:

起訴人即是聲請人、系爭事件之犯罪直接被害人:
夏興國 ( 華 夏 御 乾 \ 善 御 \ 天 一 \ 衡 陽 理  \ 東 方  白 \ 歸 璞  )
5 8 年 0 7 月 0 4  日 母 難 日   L 1 2 0 9 9 4 0 1 2 
Uranusreleo ~~ Do Best & Most ~~  For The COMMONWEALTH & COMMONEARTH!華夏御乾終將奮起,展現~~國主之風\仁者風範\義人典範~~為了建構
大同世界公義天下人間淨土衡陽理而持志不懈\恪進所能\鞠躬盡瘁!
拙愚夏興國的聯絡方式與候教處為:
1..uranusreleo@gmail.com(即GOOGLE的電子郵件)
2.台中縣后里鄉義里郵局第74號信箱
3.台中縣后里鄉甲后路138巷8之16號   TEL ( 04 )  25586646 、 25581147
 (請先預約聯絡安排,本人常常因個案救濟外出)(以前者為主、後者備用)
:4.3G\GSM : ( 0975 ) 054474 (您我是是七四~~七月四日是母難日、
亦為某個國家的國慶日,七月四日誕生日誌記)
祈予惠予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  君霖天下天霖君!
3G\GSM:(0975)054474的號碼諧音或有人會解釋為(您就氣我 : 您我是是氣死)云云,此係如此牽強意會的人的詮釋,他人(包括本人)並無置喙餘地,EF猶記兒時的戲語:『氣壞了身體沒人替』、『氣死了就沒戲唱了』~~特此註記~~希望沒有人會氣我或氣死,  當然是希望此電話易於記憶爰以(0975~~您就器重我)、(054474~~您我是是七四~~七月四日母難日、亦為某個國家的國慶日,七月四日誕生日誌記)             

被告即是犯罪行為人:黑色貓咪  (網路上的代名、正式姓名請洽請電信警察依據IP位址查復之)並請查復其戶籍住居所以利送達之(73台上3892號判例參照)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一、查:拙愚即是被害人夏興國在GOOGLE上搜尋「uranusreleo」時,出現的搜尋結果中其中一項是:

www.plurk.com/p/cacsu4 - 頁庫存檔
您公開 +1 了這個項目。 復原
2011年5月20日 – http://uranusreleo.blogspot.com/search?updated-min=2011-01-01T00%3A00%3A00-08%3A00&updated-max=2012-01-01T00%3A00%3A00-08%3A00&max-results= ...
說
夏興國 已經出獄啦?原來十幾年過去了耶。會放火燒學校,還在宿舍試燒的人,放出來幹嘛?




二、拙愚即是被害人夏興國指摘駁斥如夏:
關於被訴人即是犯罪行為人「黑色貓咪」在網路上公布稱『夏興國…..,還會放火燒學校』乙節,因是冤獄偵審故鑄夏興國冤獄所造成的既定事實,本人不會追究之;至於「黑色貓咪」提及『還在宿舍試燒的人….』乙節,則是本件涉及妨害名譽\誹謗罪犯行關鍵事實;至於本件的訴訟救濟之旨亦是在於查明「黑色貓咪」散佈『(夏興國)還在宿舍試燒的人』的謊言,究竟「黑色貓迷」是該謊言的「始作俑者」、抑或「經過第若干手傳播後的接收者與散佈者」;若為前者,則是「黑色貓咪」咎由自取、若為後者,則情有可原,只要「黑色貓咪」恪盡民訴法與刑訴法的真實作證義務,本人夏興國會「有條件撤回訴訟」(刑訴法299條、民訴法的和解參照)
查:所謂『在宿舍試燒』乙節,所述事實若是為真乃是夏興國另涉及刑法第173條項的刑事犯罪,「黑色貓咪」這麼有正義感的話,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規定,向台北地檢署或警方踐行告發;事實上,該節事實乃是「真實的謊言」,「黑色貓迷」散佈不實謊言犯行涉犯前揭的犯行\侵權行為。
請問「黑色貓咪」:本人夏興國85年09月(入政大中山所)~~87年08月13日(冤獄劫難日)期間內,夏興國在哪一期日?哪一間宿舍房間內試燒?

三、事實上,只要查詢「夏興國政大」、「夏興國縱火」…,還會出現更多的類似謊言散播者,本人夏興國無法一一提出訴訟救濟,只好找一位「代表」~~因為是在本人夏興國英文名字之[UranusReleo]
搜尋項目中找到者,就以「黑色貓咪」為代表,希望能夠制止\降低\抑阻類似謊言繼續散佈傳播之。

四、是此,本人所請檢察救濟事項乃於法有據,事實事理合致,對造當事人「黑色貓咪」犯行\侵權行為明確,是請
鈞署鑑核,准為所請之檢察救濟各事項,以資對治與救濟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
本件的檢察救濟事件是貴署應依法實體踐行犯罪訴追檢察救濟的法定職權與憲治法治義務,且是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司法救濟權之旨,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應恪盡為民服務、訴訟司法救濟之即時救濟與效能原則~~是有本件聲明與聲請救濟事項之踐行!

五、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君霖天下天霖君!

謹    誌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公鑑

證物:引用狀文節錄附件證物(請鈞院在網路查找搜尋確認,亦請函諭洽請電信警察、刑事警察局電信偵察對查復「黑色貓咪」的姓名人別及送達住居所)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0 9    月    0 5   日
拙愚即是被害人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九月四日星期日3:33:41 PM寫畢 

案由:為請對造當事人之「黑色貓咪」(網路上的代名、正式姓名請洽請電信警察依據IP位址查復之)涉及妨害名譽\誹謗罪犯行,依據憲法第16條及民事訴訟法相關法定程序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事件,請予踐行司法救濟事;並請准為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及相關費用事:

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中山門大審判\100年09月05日對[黑色貓咪]提起訴訟救濟之個案.doc
二○一一年九月四日星期日2:02:07 PM起寫    擬於09\05(一)遞寄
致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承審法官

案由:為請對造當事人之「黑色貓咪」(網路上的代名、正式姓名請洽請電信警察依據IP位址查復之)涉及妨害名譽\誹謗罪犯行,依據憲法第16條及民事訴訟法相關法定程序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事件,請予踐行司法救濟事;並請准為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訴訟裁判費及相關費用事:

起訴人即是聲請人、系爭事件之犯罪直接被害人:
夏興國 ( 華 夏 御 乾 \ 善 御 \ 天 一 \ 衡 陽 理  \ 東 方  白 \ 歸 璞  )
5 8 年 0 7 月 0 4  日 母 難 日   L 1 2 0 9 9 4 0 1 2 
Uranusreleo ~~ Do Best & Most ~~  For The COMMONWEALTH & COMMONEARTH!華夏御乾終將奮起,展現~~國主之風\仁者風範\義人典範~~為了建構
大同世界公義天下人間淨土衡陽理而持志不懈\恪進所能\鞠躬盡瘁!
拙愚夏興國的聯絡方式與候教處為:
1..uranusreleo@gmail.com(即GOOGLE的電子郵件)
2.台中縣后里鄉義里郵局第74號信箱
3.台中縣后里鄉甲后路138巷8之16號   TEL ( 04 )  25586646 、 25581147
 (請先預約聯絡安排,本人常常因個案救濟外出)(以前者為主、後者備用)
:4.3G\GSM : ( 0975 ) 054474 (您我是是七四~~七月四日是母難日、
亦為某個國家的國慶日,七月四日誕生日誌記)
祈予惠予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  君霖天下天霖君!
3G\GSM:(0975)054474的號碼諧音或有人會解釋為(您就氣我 : 您我是是氣死)云云,此係如此牽強意會的人的詮釋,他人(包括本人)並無置喙餘地,EF猶記兒時的戲語:『氣壞了身體沒人替』、『氣死了就沒戲唱了』~~特此註記~~希望沒有人會氣我或氣死,  當然是希望此電話易於記憶爰以(0975~~您就器重我)、(054474~~您我是是七四~~七月四日母難日、亦為某個國家的國慶日,七月四日誕生日誌記)             

相對人:黑色貓咪  (網路上的代名、正式姓名請洽請電信警察依據IP位址查復之)並請查復其戶籍住居所以利送達之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訴訟之司法救濟聲明及聲請救濟事項:
1. 對造當事人「黑色貓咪」應賠償新台幣拾萬元整、並在網路及聯合報刊登「道歉與更正聲明啟事」並自100年09月05起至清償日止加計5%年息、
2.
聲請鈞院裁定准為訴訟救助之訴訟費用、抗告裁判費應准為訴訟救助法律扶助救濟事
3. 訴訟裁判費用由對造當事人「黑色貓咪」負擔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一、關於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納裁判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查:最高法院民事庭(91台聲108)裁定及台高院(96聲321號)裁定之旨,係對拙愚冤獄劫難期間的民事訴訟個案,以裁定准為訴訟救助暫免繳納相關費用;然而拙愚目前的無資力\負債\負資產….不情陷狀比起前述冤獄劫難期間更佳不情陷狀(引用附件書狀及相關證據事證書證),
查:民事訴訟法「訴訟救助」之旨及立法理由:為落實訴訟救助制度之功能,避免因當事人因支出訴訟費用而致生活陷入困窘,難以維持自己….之基本生活,….明訂法院於認定當事人有無資力之出訴訟費用時應斟酌當事人….基本生活之需用。亦有司法院大法官(釋229號)解釋在案可稽!
茲將最高法院所為關於訴訟救助的相關判例判決意指列述如夏:
1.
(29抗179):當事人….如無籌措款項用已支出訴訟費用之信用技能者即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
2
(43台抗152):然所謂無資力係指窘於生活且缺乏經濟之信用者而言。
3.其他(引用民訴法關於訴訟救助之相關判例及附件影印者)
資以下列附件作為無資粒支付訴訟費用之聲請訴訟救助之不情陷狀事實理由之證明與釋明:
1.
台中縣政府后里鄉公所99年09/03之公庫支票影印本,用途:厚里村夏興國急難救助
2.
獨立戶夏興國之戶籍謄本
3.
中區國稅局09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中區國稅局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5.
署立豐原醫院100年02/11醫療費用收據,本人夏興國沒錢繳納全民健康保險的健保費遭中央健保局中區業務組予以停卡(承辦人周小姐  電話04:22583988轉6379)、國民年金保險費亦同樣沒錢繳納
6.99
年12/09之夏興國就無固定職業收入家庭賴其生活者證明申請書
7.
台中縣后里鄉厚里村99年12/09所致發之無固定職業收入證明書
8.
台中縣后里鄉厚里村99年12/09所致發之現無工作證明書
9.
后里就業服務台99年08/16就夏興國之求職登記證明稿
10.
后里就業服務台100年02/11就夏興國之求職登記近六個月仍未能媒合適當工作之證明
11.
其他(引用相關事證書證及事實理由證據)
綜上所述,摯祈狀請
鈞院鑑核~~本人無資力負債負資產的不情陷狀,事實上連舉債度日的經濟信用亦乏匱,依據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訴訟救濟權之本旨、民訴法及法扶法關於法官協助法律扶助之救濟義務,誠請鈞院准為本件所請救濟事項 俾符憲法保障人民訴願/訴訟救濟權、承審法官應依法審判裁判 不得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權利法益之憲治法治義務,誠請鈞院准為本件所請之聲請訴訟救助訴訟救濟暫免繳納裁判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查:拙愚即是被害人夏興國在GOOGLE上搜尋「uranusreleo」時,出現的搜尋結果中其中一項是:

www.plurk.com/p/cacsu4 - 頁庫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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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 – http://uranusreleo.blogspot.com/search?updated-min=2011-01-01T00%3A00%3A00-08%3A00&updated-max=2012-01-01T00%3A00%3A00-08%3A00&max-results= ...
說
夏興國 已經出獄啦?原來十幾年過去了耶。會放火燒學校,還在宿舍試燒的人,放出來幹嘛?




三、拙愚即是被害人夏興國指摘駁斥如夏:
關於被訴人即是犯罪行為人「黑色貓咪」在網路上公布稱『夏興國…..,還會放火燒學校』乙節,因是冤獄偵審故鑄夏興國冤獄所造成的既定事實,本人不會追究之;至於「黑色貓咪」提及『還在宿舍試燒的人….』乙節,則是本件涉及妨害名譽\誹謗罪犯行及侵權行為的關鍵事實;至於本件的訴訟救濟之旨亦是在於查明「黑色貓咪」散佈『(夏興國)還在宿舍試燒的人』的謊言,究竟「黑色貓迷」是該謊言的「始作俑者」、抑或「經過第若干手傳播後的接收者與散佈者」;若為前者,則是「黑色貓咪」咎由自取、若為後者,則情有可原,只要「黑色貓咪」恪盡民訴法與刑訴法的真實作證義務,本人夏興國會「有條件撤回訴訟」(刑訴法299條、民訴法的和解參照)
查:所謂『在宿舍試燒』乙節,所述事實若是為真乃是夏興國另涉及刑法第173條項的刑事犯罪,「黑色貓咪」這麼有正義感的話,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規定,向台北地檢署或警方踐行告發;事實上,該節事實乃是「真實的謊言」,「黑色貓迷」散佈不實謊言犯行涉犯前揭的犯行\侵權行為。
請問「黑色貓咪」:本人夏興國85年09月(入政大中山所)~~87年08月13日(冤獄劫難日)期間內,夏興國在哪一期日?哪一間宿舍房間內試燒?

四、事實上,只要查詢「夏興國政大」、「夏興國縱火」…,還會出現更多的類似謊言散播者,本人夏興國無法一一提出訴訟救濟,只好找一位「代表」~~因為是在本人夏興國英文名字之[UranusReleo]
搜尋項目中找到者,就以「黑色貓咪」為代表,希望能夠制止\降低\抑阻類似謊言繼續散佈傳播之。

五、是此,本人所請救濟事項乃於法有據,事實事理合致,對造當事人「黑色貓咪」犯行\侵權行為明確,是請
鈞院鑑核,准為所請之訴訟聲明與聲請救濟各事項,以資對治與救濟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
本件的民事起訴司法救濟事件是貴鈞院應予依法實體審判的法定職權與憲治法治義務,且是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司法救濟權之旨,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應恪盡為民服務、訴訟司法救濟之即時救濟與效能原則~~是有本件聲明與聲請救濟事項之踐行!

六、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人為我為人仁;君霖天下天霖君!

謹    誌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承審法官   公鑑

證物:引用狀文節錄附件證物(請鈞院在網路查找搜尋確認,亦請函諭洽請電信警察、刑事警察局電信偵察對查復「黑色貓咪」的姓名人別及送達住居所)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0 9    月    0 5   日
拙愚即是被害人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九月四日星期日2:33:41 PM寫畢 

敬致 五南文化事業\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楊 總裁 榮川 鈞座 案由﹕為就: 拙愚夏興國踐行<上網源流>、<中山門大審判~~我活著控訴!>之續向五南文化事業\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楊 總裁 榮川 鈞座稟述與祈請准為聲請救濟事:

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上網源流\致五南文化事業公司楊榮川創辦人之拙函書狀者.doc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日00:54:59 AM起寫  擬於寫好後電傳電子郵件為之

敬致   五南文化事業\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楊  總裁  榮川  鈞座                                   
案由﹕為就: 拙愚夏興國踐行<上網源流>、<中山門大審判~~我活著控訴!>之續向五南文化事業\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楊  總裁  榮川  鈞座稟述與祈請准為聲請救濟事:

說明:
一、日前敬悉  貴五南文化事業\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夏稱:貴五南公司)法政編輯群的電子郵件,感謝  發行人鈞座及法政編輯群的用心與指導,竟致謝意萬分!
容拙愚以拙函敬向  發行人鈞座稟述~~祈請發行人尊座指正鼎助至禱!
二、「良師興國」、「百年樹人」是從事師範教育體系志業的良心誓願、終身信守的大愛大願~~
從網路的公開資訊中得知  發行人鈞座是台中師範學校\師專畢業高材生、楷模校友,考取高中教師資格後開辦五南書廬、五南文化事業體系多家公司。  良有道:一世勸善以說道、百世勸善以書道。  發行人鈞座投身「興國之良師」師範教育「百年樹人」良心志業,為人師之楷模、學子之典範;投入「百世勸善」出版事業更是「一路走來,始終堅持與用心,四十多年的耕耘開闢知識學圓的一方沃土、打造一座座的知識公園,枝繁葉茂,百花綻放,讓讀者閱聽眾領悟「一花一天堂、一書一世界」的奧妙。
按:在司法界,畢業自台中師範學校\師專的名人計有陳聰明(前最高檢檢察總長)、陳守煌(前高雄高分檢檢察長、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阮剛猛(前彰化縣長、現任台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
三、拙愚夏興國自認無法成為「興國之良師」,以致當年(73年)並未報考師專(按:以當年的成績,報考後錄取機率頗大);然而,前半生的歷程卻因冤獄劫難而必須從『負數』、『負向』重開開始,期能扭轉乾坤雪恥復義~~「我活著控訴!」為手段,實現個案正義\捍護社會正義最後防線\鞏固國法正義為目的。

四、所謂「孤掌難鳴」、「孤木難撐天」,以拙愚夏興國一人棉力以及現存實然面主客觀不情陷狀等因素,就連很簡單的「紙本文件\手寫自存雙訴個案卷證掃瞄及上網」(夏稱:上網源流)也擱置了快一年(以整理好成可以上網源流的狀態)(按:連聘請工讀生協助之經費亦因冤獄賠償個案依舊不救不濟而無法籌措),拙愚必須藉由社會救濟\社會各界仁人大德的協助才能達致相關個案救濟及上網源流社會救濟之旨,是有本件擬議不情請求,請察鑑!
五、以拙愚夏興國洽請發行人鈞座的實例為例證:
1.          89、90年間向發行人鈞座洽界書籍,發行人鈞座以「贈書」、「不必歸還」的輸義書義贊助。
2.          93請家姐向貴五南公司購書
3.          93、94年拙愚以現金袋$2200(不情請求折扣)向  發行人鈞座購書;發行人鈞座指示連明賢副理辦理,盡量支援拙愚所需的書籍、日後需要書籍讀物來函告知。
4.          94年04月18日解返綠島後,綠島徒眾不准拙愚郵包單寄書、自費購書。
綜上,90~93年、94年04月18日~~99年08月13日(脫離冤獄狀態),因為O\SP(特別凌虐權力關係)徒眾剝奪拙愚向發行人鈞座的通訊權、購書寄書權;亦即,拙愚夏興國是在『連自費購書、洽請寄書』的基本權也受剝奪的不情陷狀中度過最高級無限期恐怖凌虐。為了能夠「我活著控訴!」,忍辱偷生、殘命苟存。

六、單單釋憲案,拙愚寫了超過一千件,然而在O\SP(特別凌虐權力關係)徒眾「就源劫奪~~陳水扁葉勝茂吃案魔式」、「安檢竊奪」(按:99年08月12日之脫離冤獄劫難前一日,綠島徒眾陳忠和等人依舊遂行安檢竊奪的犯行)的違憲違法犯行侵凌下,寄到司法院的釋憲案不到10件(不及1%)、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成實體審查憲法解釋的個案為零件~~這是什麼盜理?
現存的釋憲案大多是97~99年的冤獄劫難期間所寫,係因場舍正班鄭振輝、林慶昭、林鎮家還算有良心,保存拙愚此期間的若干釋憲案(按:此期間的若干釋憲案亦有安檢竊奪等例,相較之下而言)。
「百花綻放的知識公園~~凝煉知識,品味閱讀」是貴五南公司的期許使命;拙愚殘存的釋憲案、雙訴~~訴願與訴訟~~救濟案則是歷經冤獄劫難所凝煉的生命控訴!  擬以「紙本文件\手寫書狀個案及卷證自存原本掃瞄上網」資訊公開社會救濟訴諸社會公論及濟助。

七、拙愚夏興國的自存原本個案書狀及卷證,貴五南公司日後若有意出版實體書或電子書者,只要其他出版社\公司尚未議定前,貴五南公司有優先出版權、出版的相關條件條款由發行人鈞座尊意定之!
茲因100年05\02~07\26甫自「教育訓練產業專案管理人員培訓班」職訓課程結訓,三個月內不能報名錄訓其他職訓課程,以致關於「網站假設」、「多媒體電子書」職訓課程無法錄訓研習。
倘若機緣方便,請引介台中、豐原地區的相關廠商(具有將紙本文件掃瞄上網\架設網站)、或提供拙愚能夠自力研習及使用相關技能,日後自行為之。(按:類同電子書、網路書店模式)
依據民間司改會及貴五南公司之新學林出版公司出版之<大法官,給個說法!>係就小人物為何「不平則鳴!」、「人與制度的戰爭」,能否找時間地點,讓拙愚、貴五南公司、民間司改會共同洽議出版系爭「憲法救濟」個案。
其他(鈞長尊意指正賜知)(師法參採  貴五南數位電子書製作模式為之)
拙愚擬在中秋節過後再次北上,倘若機緣方便,誠請  發行人鈞座准為賜見;若是拙議未蒙採行,請發行人鈞座只是白秘書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或郵寄函知拙愚即可、亦或不做任何回應,當作「口袋否決」之。

八、要在法庭雪恥復義、實現個案正義,東西南北風都欠很多。
就是因為憲法第16條所保障人民\拙愚夏興國的人身自由權、雙訴~~訴願與訴訟~~救濟權因前述上情之國家保障\生存照護\救濟義務之不保不障不救不濟,拙愚必須藉由網路的上網源流資訊公開,讓社會各界乃至全世界都知道;並在逐步完成前述上網源流資訊公開後接受小額捐款;上網源流接受小額捐款為手段,其旨趣目的:
1.鬻文維生~~維持生命生存生活的基本開銷支應需用
2.籌措雙訴~~訴願與訴訟~~救濟的相關款項(如:以北院為例之88自16、795號、89自491號~~98自76、114號、99自24、39、44、56、62~65、97號….等)
3.
網友的回應也是一種上網源流溝通交流的方式;當然也是上網源流資訊公開所衍生的內容,有助於拙愚瞭解網友與讀者的回應
4.
籌措日後出版實體書的款項
5.其他相關的合法支出(如:引介律師道長協助拙愚自訴、在台北市適當處所洽借可供上網源流我活著控訴!的辦公空間與軟硬體設備….)
拙愚擬議之「上網源流資訊公開鬻文維生為手段,我活著控訴!平正冤獄實現個案正義\雪恥復義為目的」係將拙文予以公開,讓社會各界參閱並接受小額捐款,是以<上網源流>、<中山門大審判~~我活著控訴!>一體併用的方式踐行社會救濟與雙訴救濟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之必行必成!
<輿情民約論>方式溝通交流匯聚源流的平台介面,並能踐行雙訴救濟權,以符憲法保障人民訴願/訴訟救濟權之個案正義必須在罪行罰定主義(刑訴個案定罪定刑正當法定程序)完成救濟之憲治法治程序!
拙愚夏興國因為冤獄劫難之劫難餘生殘命苟存,必須以『我活著控訴!』、『中山門大審判之罪刑法定主義』、『上網源流公開全部案卷之社會救濟』之踐行;然而,因為十多年不能使用電腦,目前電腦資訊應用技術處於幼稚園階段之相當不上手,復且累積數千件\逾萬件以上的雙訴救濟案,時間亦難能挪出等情,是有本件不情請求,期能讓上開擬議個案步入軌道,敬祈 
貴座\貴公司能予鼎助贊助,成全成就成願之!

九、就算是國家救濟義務仍是不救不濟,拙愚也是堅持朝向通往正義之路一定相當漫長遙遠~
~不管多麼遙遠漫長還是要一步一步走『夏』去!
國家救濟義務本來就應該有效有能~~期待國家救濟義務是通往公義正義人權的大道前進!~~國家為人民存在及存續、憲法為體憲治法治為用本來就是保障與救濟基本人權為目的的手段方式,手段隸屬於目的(80台上2007號判例),憲法16條保障本人雙訴救濟權,國家就應該踐行旨揭之行政監察檢察司法憲法效能性即時性的應為救濟憲治法治義務大正義行~~正義已經遲到了,難道還要遲遲不到嗎?
通往正義之路是充滿艱險崎嶇險阻。(美國丹諾大律師語),還是要一步一步走夏去!(夏興國華夏御乾語)。
擇善固執是一種堅持與美德。  擇義行義則是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所需堅守的最後人生之道!
、『正義必須實現,即令地球因而覆滅!』此係德國哲學家康德的名言金句~~事實上,實現個案正義不但不會令地球覆滅,且會讓地球上的人類社會在犯罪發生後能夠經由雙訴救濟程序來處罰犯罪行為人,讓被害人獲致救濟與撫慰。  追求個案正義的實現也是前述之『求真』的努力,如願成真後才能體現人類人性的善美。
十、綜上所述,  是請 發行人鈞座鑑核,准為本件所請救濟事項~~個案正義必須實現~~依據罪行罰定主義實現個案正義,讓被害人獲致救濟,讓加害人/被訴人獲致國法正義制裁;社會救濟事項[上網源流資訊公開(紙本文件\個案卷證原本掃瞄上網)]則是社會救濟之體用與踐行~~為就拙愚夏興國踐行<上網源流>、<中山門大審判~~我活著控訴!>,藉由社會救濟上網源流匯聚能量資源資力資助,進而依據罪行罰定主義實現個案正義,讓被害人獲致救濟,讓加害人/被訴人獲致國法正義制裁~~憲治國之法治與人權亦在此間體用與實現!、~~憲治國之法治與人權亦在此間體用與實現!

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謹  誌

五南文化事業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楊  總裁  榮川  鈞座                                                    公  鑑:                                  
拙愚\冤獄劫難後洽請協助上網源流資訊公開社會救濟我活著控訴之!被害人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九月四日星期日11:44:40 AM寫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