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案由:為對 鈞院(最高法院刑事第八庭)最高法院刑事第八庭涉及吞吃本人即是冤獄被害人夏興國101年02\07聲請再審平正冤獄個案之訴訟救濟權,請予依據法定程序將系爭個案依據分案程序以「台再案」分案並請速為裁判,以資個案救濟與個案正義之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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